2020年11月5日至2021年1月5日,县委第一至第五巡察组分别完成了对县水利局等4个县管党组织的常规巡察和对县农业农村委等21个县管党组织的巡察“回头看”。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各巡察组巡察情况汇报,县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了本轮巡察综合情况汇报。近日,5个巡察组分别向各被巡察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。现将巡察发现和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通报如下:
一是常规巡察方面:有的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够有力,履行职责使命不够到位,担当尽责、工作落实有差距。有的党组织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,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。有的党组织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问题依然存在,以文件贯彻文件、层层签转文件、不抓具体落实,以督查代替调研、以培训代替指导。有的党组织执行民主集中制有差距,“三重一大”事项决策不规范。有的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,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、支部活动流于形式,“三会一课”形式化现象明显。有的党组织党管干部原则执行不严,临聘人员聘用管理不规范、超职数配备中层干部。有的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,压力传导不足,对重要岗位、关键环节管控不力,部分领域存在廉政风险。
二是巡察“回头看”方面:有的党组织负责人政治站位不高,对巡察整改重要性认识不足,整改主体责任落实较差。有的乡镇党委书记当“甩手掌柜”,对整改的相关材料习惯于签 “同意”就完事,没有深入研究,甚至简单推给乡镇纪委。有的班子成员担当精神不够,对深层次问题、对涉及自身的问题不敢正视和面对。有的存在先报账后整改、应付式整改、选择性整改、以通报代替整改等问题。有的“新官不理旧账”,领导班子调整后,整改任务脱节、断档。有的存在“过关”心态,在集中整改阶段比较重视,但对后续整改抓得不紧不实。有的党组织巡察整改工作就事论事,存在“头痛医头、脚痛医脚”的现象。同时,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个别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,已按有关规定转县纪委监委、县委组织部等有关方面处理。
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对巡察整改提出了明确要求。各被巡察党组织要深刻领会中央、市委和县委关于巡察整改的新精神、新要求,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,切实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,以及县委要求落到实处,以整改的实际成效践行“两个维护”;要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,扎实抓好巡察整改,确保反馈问题整改到位。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担负起“第一责任人”责任,对巡察整改要亲自部署、亲自过问,抓好督办;班子成员要落实好“一岗双责”,切实抓好分管领域的巡察整改工作。县纪委监委、县委组织部要把督促巡察整改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,县委巡察办要履行整改统筹督促责任,切实把巡察整改抓紧、抓实、抓出成效。县纪委监委、县委组织部、县委巡察办将对巡察整改情况适时开展监督检查,对敷衍整改、虚假整改的,要严肃追责问责。
关于我们 | 网站声明 | 返回首页
主办单位:中共重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重庆市监察委员会
版权所有:中共重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重庆市监察委员会,未经许可,不得复制.
备案序号:渝ICP备07000348号
![]() |
![]() |